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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大醫院-申請病歷影本
義大醫院-申請病歷影本

網路申請服務不適用中文出院病歷摘要、全本病歷、收據、診斷書、影像光碟,請至病歷複製櫃台申請。

病歷複製申請單暨委託書(PDF連結)

病歷複製申請流程表(PDF連結)

申請時間(不含假日及國定假日):

週一至週五:
上午08:30~11:30
下午13:30~16:30
週六:
上午08:30~11:30

申請地點:

檢驗檢查報告 / 英文出院病歷摘要 / 其餘病歷單張 / 全本病歷複製 / X光片(含CT、MRI)
→ 一樓住院櫃檯(影印病歷專用櫃檯)


※無法明確指出所需複印內容,請透過掛號至診間由醫師開立

作業時間:

  1. 當天取件:檢查檢驗報告及X光片(含CT及MRI)
  2. 非當天取件:
    1. 原則上需2至5日(工作日),若申請跨院報告至少需5日(工作日)
    2. 中文出院病歷摘要:至少需5日取件(工作日)

取件方式:

  1. 親自領取
  2. 委託他人取件(病歷複製申請單暨委託書請事先填寫)
  3. 郵寄方式(郵寄費用由病人自行負擔)

取件時間/地點:

(不含假日及國定假日)
  1. 週一至週五08:00~17:00
  2. 週六上午08:00~12:00
  1. 住院櫃檯(影印病歷專用櫃檯)

申請費用:

  1. 英文出院病歷摘要:每份100元;中文出院病歷摘要:每份200元。
  2. 檢查、檢驗報告:每份30元。
  3. 其餘病歷資料:病歷複製本20張紙以內200元,第21張起每張加收5元。

申請必備文件:

  1. 申請人為本人者,出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承辦人核對
  2. 申請人為受託人者,出示:
    1. 病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    2. 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    3. 受託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(如:戶口名簿)
    4. 委託書(載明申請用途、申請範圍)

※應檢附證明文件資料表(如下表)

注意事項:

  1. 保險公司申請病歷摘要,請由保險公司檢附病人授權同意書以公函申請之。
  2. 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,為保障病人權益,申辦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,尚請見諒。
  3. 網路申請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領件,則該案件保存至申請日1個月後銷毀,若有需要,須重新提出申請。
  4. 請務必備妥相關證件至住院櫃台(影印病歷專用櫃台)取件,否則為保護病人隱私,恕無法取件。
  5. 網路申請案件保存至申請日1個月後銷毀,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領件3次者,則停止網路申請權利。
  6. 網路申請經審查具有下列情事,將不予受理:
    1. 無具體內容、未具姓名或聯絡電話者。
    2. 經查證所留姓名、聯絡電話屬偽冒、匿名、虛報或不實者。

連絡電話:

義大醫院 (07)615-0011分機1309
義大癌治療醫院 (07)615-0022分機6122
義大大昌醫院 (07)559-9123分機7173

申請時間:

24小時線上申請


作業時間:

  1. 病歷表單收件後2日(工作日)取件,若申請跨院所之報告,延長至5日(工作日)取件。
  2. 病歷課收件時間:星期一~星期五上午08:00至下午16:30,假日及國定假日不收件。
  3. 完成後以簡訊通知取件。(除無提供手機者,改以電話通知)

取件方式:

  1. 親自領取
  2. 委託他人取件(病歷複製申請單暨委託書請事先填寫)

取件時間/地點:

(不含假日及國定假日)

  1. 週一至週五08:00~17:00
  2. 週六上午08:00~12:00
  1. 病歷複製櫃台

申請費用:

  1. 英文出院病歷摘要:每份100元;中文出院病歷摘要:每份200元。
  2. 檢查、檢驗報告:每份30元。
  3. 其餘病歷資料:病歷複製本20張紙以內200元,第21張起每張加收5元。

申請必備文件:

  1. 申請人為本人者,出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承辦人核對
  2. 申請人為受託人者,出示:
    1. 病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    2. 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    3. 受託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(如:戶口名簿)
    4. 委託書(載明申請用途、申請範圍)

※應檢附證明文件資料表(如下表)

注意事項:

  1. 保險公司申請病歷摘要,請由保險公司檢附病人授權同意書以公函申請之。
  2. 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,為保障病人權益,申辦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,尚請見諒。
  3. 網路申請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領件,則該案件保存至申請日1個月後銷毀,若有需要,須重新提出申請。
  4. 請務必備妥相關證件至住院櫃台(影印病歷專用櫃台)取件,否則為保護病人隱私,恕無法取件。
  5. 網路申請案件保存至申請日1個月後銷毀,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領件3次者,則停止網路申請權利。
  6. 網路申請經審查具有下列情事,將不予受理:
    1. 無具體內容、未具姓名或聯絡電話者。
    2. 經查證所留姓名、聯絡電話屬偽冒、匿名、虛報或不實者。

連絡電話:

義大醫院 (07)615-0011分機1309
義大癌治療醫院 (07)615-0022分機6122
義大大昌醫院 (07)559-9123分機717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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